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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地区苗族民俗

罗明金


  一、苗族饮食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祀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吃卯”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有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而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苗族的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定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夹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若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绝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

  二、苗族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唯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他们认为死者若是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一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劳动,但忌下田。当天,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人葬后一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粑;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苗族主要从事农业,兼营油茶、油桐、漆树等经济林木业。

  

  苗家婚俗---过礼

  

  苗族婚嫁

  三、苗族服饰

  苗族服饰式样繁多,色彩艳丽,苗族“好五色衣裳”的记载;唐代大诗人杜甫也有“五溪衣裳共云天”的著名诗句。苗族妇女的服装有百多种样式,堪称中国民族服装之最。较有代表性的传统“盛装”,仅插在发髻上的头饰就有几十种。

  

  湘西苗女服饰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或短不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女子服饰式样最多,有130余种,仅贵州就有101种。在贵州、云南、川南、广西、海南岛等地,穿百褶裙,但长短不一,以黔东南差别最大,有的到脚面,有的超过小腿肚,有的过膝,有的仅30厘米左右,但以裙到小腿肚最为普遍。颜色为青、蓝、白,裙面有绣花、挑花、镶花,也有蜡染或素净的。上衣有大襟的,也有大领的。在湘西、黔东北、鄂西等地,在清乾、嘉时期,因民族暴动失败后,被迫改装,穿长裤、大襟右任上衣,农边、袖口、裤脚都镶花边。在接龙时才穿裙子,平时不穿裙。每逢节日妇女们走亲访友,头部、颈部、手腕都佩戴样式繁多的银饰。

  

  盛装的苗族少女

  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地区,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

  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苗族男子服装式样比较简单。湘西地区苗族男子服装与汉族没有太多区别,一般上身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短衣(也有穿右大襟短衣的),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裹青色长巾。冬天小腿部裹绑腿。也有老年人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羊毛毡。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

  

  穿对襟衣服的苗族男子

  四、苗族传统节日

  苗族的传统节日有苗年、四月八、龙舟节、吃新节、赶秋节等,其中以过苗年最为隆重。

  苗年相当于汉族的春节,一般在秋后举行。节日早晨,人们将做好的美味佳肴摆在火塘边的灶上祭祖,在牛鼻子上抹酒以示对其辛苦劳作一年的酬谢。盛装的青年男女跳起踩堂舞。入夜,村寨中响起铜鼓声,外村寨的男青年手提马灯,吹着芦笙、笛子来到村寨附近“游方”(即男女青年的社交恋爱活动),村村寨寨歌声不断。

  

  戴牛角银质头饰的苗女

  龙舟节是每年农历五月二十四至二十七日,此时万人盛装,云集江边,参加龙舟出发前的献祭活动。比赛开始,几十条龙舟破浪前进,两岸锣鼓、礼炮齐鸣,观众呐喊惊天动地。岸上还举行对歌、跳芦笙舞等活动。入夜,余兴未尽,青年男女相聚对歌,倾诉真情。

  苗族人民能歌善舞。苗族的“飞歌”高亢嘹亮,极富感染力;舞蹈有芦笙舞、板凳舞、铜鼓舞等,以芦笙舞最为普遍。芦笙舞在正月十五、三月三、重阳节等节日及建房、丰收、迎亲等日子里跳,舞姿多重下肢变化。民间群众性芦笙舞一般由二至五名男子吹芦笙领舞,其他人围一圆圈踏乐而舞,场面壮观、气氛热烈。竞赛性的芦笙舞一般在节日或上由少数技巧较高的男女表演,一般二至四人,动作有大蹲、屈身乃至仰卧、倒立等高难动作,很受群众欢迎。

  五、苗族宗教信仰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主要是东部方言苗族,苗语称“Bad deib zhal”(芭代周)。

  

  苗族盘瓠祭祀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的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都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湘西一些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湘西部分苗族汉族杂居的地区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湘西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麻阳地区苗族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一些地区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湘西地区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贵州的黔东南苗族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湘西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六、苗族银饰

  苗族妇女有佩戴银饰的传统习俗,民间传承的主要有银花、银链、银耳环、银戒指、银簪等,均由苗族银匠精工铸造。其中,银冠工艺最为精湛,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显得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

  

  传统的苗族银饰

  

  戴银饰的苗族小孩

  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

来源:《湘西苗侗族乡土建筑与装饰艺术研究》
时间:2013-01-05
湖南图书馆 版权所有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