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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道家思想对湘南人居的内在影响



  中国传统建筑有别于现代都市建筑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它以“院”为基本形态。在旧式院落中,寻常人家的小四合院,都有一个正房居中,然后两厢分列,正房供摆神灵或祖宗排位,两厢依距离远近,分别住着院中地位不同的人。它俨然是旧的宗法社会中长幼有别、尊卑有序关系的展现。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无处不在,他们主张齐家治国平天下,试图在混乱中建立秩序,在天与地的和谐中建立一种理想的人类生活模式。儒家思想里的“三纲五常”,更是被作为封建时代的社会伦理道德的规范,更是建立法度、形成民俗的根本。这种思想反映到人居规范里便形成了森严的等级观念。宁远县的礼仕湾村或许可算是此种自然风水与伦理等级观念相结合的代表。礼仕湾紧邻永连公路,是一个近万人口的大村落,背靠着树木葱茏的大瑶山,县境内最大的舂江河从村前蜿蜒而过。自然村落的布局反映了人们对宇宙的理解、对风水的关注以及对特定生活方式的选择。礼仕湾距汉代的舂陵侯故城不出5公里,封建伦理观念的影响颇深,在村落的布局上也有表现。李氏宗祠位于田中间的一处高台上,其余的住房便依祠堂呈半圆形摆开。这里的人居并不遵循坐北朝南的习俗,而是以祠堂为中心,呈放射状向四周发展,布局严谨讲究,尊卑有序,亲疏有别。每户人居无论大小都建有门楼,并用雕刻装饰门楣、柱子及飞檐。大户一般用狮子、大象和老虎,小户用小鹿及飞鸟,显现出等级门第观念。

  湘南人居建筑体现社会的现实人际秩序,它以木、砖材料书写着人间生活中阶级品秩的状况,而在这里阶级品秩的关系是以一部分人可以凌驾于另一部分人之上来体现的,并且高居在上者是少数,这是一种权力关系也就是社会压迫的问题。这种文化说到底,一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对“礼”的规定。“礼”作为一种仪式,在人们的言谈中,姓名排辈中,乃至服装、车马、居室等方面都有若干规定,关键的并不在于“礼”所制定的各种品秩在生活规格上的绝对数字,而是在各级人依等级差异而体现的相对数字的差异。假如一位一品官员的官宅正门可以达5,那么二品官就可达4,三品官再递减,依此类推。若低一品级的人在这方面超过高一品级的规格,就是超越了礼法。在政治上是非法的,在道德上也是受到谴责的。

  毫无疑问,湘南人居除反映了儒家“礼”的思想外,也反映了儒家的美学思想。孔子是儒家美学的创始人,他继承发扬中国古代社会的礼乐传统,以“仁学”作为分析和解决美和艺术的根本立场,为儒家美学奠定了理论基础。孔子美学的基本点在于:一方面充分肯定满足个体心理欲求的满足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又处处强调把这种心理欲求的满足导向伦理规范。孔子正是根据这个基本观点解决他的一系列重要的美学命题的。

  关于自然美的问题,儒家也提出了自己较有影响的主张。子曰:“知者乐山,仁者乐水;知者动,仁者静。”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孔子看来,自然美是作为一种道德的象征才存在的。孔子的看法是中国古人对自然美的一个有代表性的意见;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也标志中国古人对自然欣赏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其实毫无疑问,水是无所谓“知”,山是无所谓“仁”的,这里的“知”与“仁”乃至自然美中所谓的“德”都不过是审美主体赋予它们的,是具有人格美的君子们高尚的品质的外在表现。“知者乐山,仁者乐水”,在欣赏自然美时审美主题精神境界“契合”或成为它的象征。观看自然时,是用一种自我表现与肯定的艺术眼光看自然的,观赏自然美不是去认识自然的属性,而是要借着自然物的形式特点来表现人的道德情感。儒家美学把自然看成是可以体现人情感和道德理想的,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存在着“天人合一”的关系。同时,又把情感表现看成必须是符合自然的,是规范的和适中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人顺应天,天人和谐。因为在儒家看来只有天人合一才能达到一种“中和”的状态,使情感世界处于和谐,使人心合乎规范,使行为合乎礼仪。儒家的美学具有明显的理性精神,他们十分注意美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强调人的社会性,重视文艺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即人格美论,而艺术美论与自然美论则可视为是人格美论的自然延伸与生发。他们的见地是精辟而又深刻的,这使得先秦儒学的美学思想在中国美学史上占有崇高的地位。由于儒家学说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几乎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所以他们的美学思想对中国古代的审美意识与审美文化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并且非常具体地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在人居建筑中,只要符合礼的要求规矩,人们就可以根据需要建筑各种样式的人居,如大户人家为了满足大家庭的使用需要,便采用多进式的纵横连接,纵深变为多进,桂阳县城郊乡的魏家大屋,纵深达60多米,占地2000多平方米,共有5个天井,横向均以厢廊外门另连接小天井,并又围合厢房,如此纵横连接,出现了非常复杂的平面布局。又如宁远县九嶷山的黄家大屋、桂东县城郊的聚龙居,其建筑布局庞大,纵横交错,大小天井多达数十个。多开式的大宅出现,使天井式人居在平面上发展得更为丰富。这种多开式大宅是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发展至顶峰的产物。但又严格地符合“礼”的规定。天井是中国人敬天、敬神,天人合一的观念产物。天井之深层功能是人们精神上的需要。天井的物理功能是通风、采光、排水,这与湘南地区冬季严寒、夏季炎热、多雨潮湿的气候有密切的关系。

  湘南古人居中的住房位序以主厅堂为中心,以中轴线由近及远,先东后西的尊卑关系来安排家庭成员。以厅堂为中,东侧为上大房,住祖父母;两侧为上二房,住父母;前两间为儿子住;女儿及佣人住在厅堂后面及其两侧。儿子多的情况下依长幼辈分住厢廊外侧的“虎眼天井”旁的厢房。住房与厅堂的关系反映了一定的等级关系,并严格按照家族的辈分、尊卑分配。湘南古人居呈现出建筑空间与自然环境以及人们精神思想的交融。它的建筑模式的内向性和完整性满足了伦理、秩序的要求,家族内居所即可合,又可分,聚则一族,散则为家,自给自足,天伦有乐。它的天井及庭院又充当了自然与情思的中介,这是内敛性与外向性结合的“中庸之道”的体现,是中国家族制度特有的等级秩序的空间意象。湘南文化的理性精神主要来自儒家的辐射影响。一切社会规范,都以“礼”为标准,所有艺术创造,也不离“理”的法则。这种强烈的理性精神作用于建筑,就构成了建筑造型的一条严格的创作原理,即顺理成章。它要求建筑要符合“礼”——等级的原则,符合“理”——制度的模式。所谓“成章”就是“形象构成”。在这样一种理性精神的指导下,建筑的整体形象,无不渗透了“礼”与“理”的精神。而且,这种“礼”与“理”的理性精神,以数的和谐形式赋予了礼的规范内容。例如:都城:“王城方九里;诸侯城按七、五、三里递减。王城门高五雉(一雉高为一丈),城高七雉,隅高九雉;诸侯城按七、五、三递减。”(《考工记》)宗庙:“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礼记·礼器》)住宅:“三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门屋不得过三间五架;五品以上堂舍五间七架,门屋三间两架;六品七品以下堂舍三间五架,门屋一间两架。”(《唐会要·舆服志引“营缮令”》)这些规定虽不一定都非常直观地实现在房屋上,但其中包含的秩序观、和谐感则非常广泛地存在于建筑中。因为是顺理成章的理性格调,所以构成艺术形象的基本概念是程式与规格、严密的等级制度和数字模式。单体建筑程式化到这样的程度,连砖的种类、门窗格纹、雕刻题材、彩绘式样等都有为数繁多而严密的规定。建筑师就是选择、组合、安排这些规章制度,就像作曲家运用有限的音阶、音程一样,绝不允许脱离规范——“理”的制约。建筑家就是用这些带着规则与制约的数量部件来组成一幢幢的建筑物。

  到了宋代,儒家吸收了佛、道思想,更加完善和哲理化,成为理学。宋明理学的兴起大大地影响了湘南地区人的思想和行为。理学是儒学发展的一个更高阶段,具有多层次的丰富内容,一是它吸收了佛教、道教内容建立了精细庞大的思想哲学体系;二是将儒家传统的社会责任感推向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并集中表现在教化的思想与实践上。理学的奠基人周敦颐在郴州先后三任地方官,在郴州、汝城、桂东、永兴等地兴办濂溪书院。理学促进了书院的发展,书院又使得理学广为传播与弘扬,推动了湘南地区教育的发展。宗族之下的学田为大批族内子弟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这种儒学教化又促进了明清时期湘南地区宗族文化的发达。

  这些文治教化,激发文化意象的例子在湘南古人居村落楹联景观上比比皆是。如:汝城仕仁村学联:“仕本学优,功须养正;仁为心德,道必有初”。资兴黄氏宗祠联:“教化第一,孝友无双”。

  中原南迁移民而建的村落在迁移过程中保留群体意识,其宗族在定居后,古老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文化渊源并未中断,并影响了当地的风俗。如汝城土桥傅氏祠堂联:

  渊源开浙水,羡祖德宗功,一脉沿沿绵世泽

  灵秀揖苏山,看孙贤子孝,千层叠叠振家声

  从上述这些楹联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程朱理学转为世俗儒学,深刻地影响了湘南人的思想行为,家庭家族中更引入了儒学所提倡的、千百年经久不衰的“孝”,这种读书为上、礼仪规范、不辱门风的教育,随着家庭的扩大、繁衍,不断派生出来,形成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的文化积淀、文化传承,形成了绵绵久远的文化特征。这种文化特征促进了湘南古人居建筑艺术的发展,并持续地影响到今天。

  这些与最初的儒学一脉相承的学说也在影响着湘南人居的内在文化,比如理学中的自然观与天理论,实学中经世致用的思想。

  人居环境集生态、人文、规划、建筑、地景及艺术于一体,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生存环境。湘南传统人居主要是自然人居,它是在传统风水观念的基础上,将中国的山水、人文和宗教伦理融合在一起的人居构想,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天人合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人居环境,反映了人文与环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人类返璞归真的美好愿望。

  古代中国人尽管对自然界缺乏科学的认识,对于宇宙本源的认识多是建立在经验与想象的基础之上——譬如老子的“道生万物”思想,但是他们仍凭自己的智慧建立起朴素的自然哲学观,还将这种观念扩展到包括人居环境在内的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相信自然现象与超验现象是互相影响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阴阳五行的哲学体系以及风水学。在传统的人居环境中,山、水、植被与建筑是基本要素。人们通过风水学选择合适的山水自然环境,对其加以人工改造,再辅以植被与建筑,构筑出表达了群体与个人生存理想的居住环境,并使之成为人们情感的归宿。人们希望有限的生命在无限的宇宙中生生不息,惟有在山水自然与人的内在精神联系中寻求愉悦和慰藉。作为世界人居文化的重要体系之一,中国人居文化古来就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观念而独树一帜,并且,直到今天仍然影响着人们的居住方式。那些布局严谨、造型别致、装饰大方的传统建筑,大气讲究的规划布局,完善的公共设施与开敞的空间配置,再点缀以精心保护的古树,融汇成极具人文色彩而又与自然紧密相连的人居环境,给人十分深刻的印象,也表现出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的人居文化特点。当我们欣赏湘南人居的古塔建筑时我们还会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古塔的层数往往以单数居多。如桂阳县东塔,桂阳莲花村西塔,永兴板梁村水口塔,汝城的文昌塔,等等。面对这些线条流畅,造型婀娜多姿的塔,对一座座塔的单数造型进行考究。原来,古塔之所以单数居多,是与我国古代的阴阳学说分不开的。《周易》云:“阳封奇阴扑偶”,所谓“奇”即单数,而单则是“阳”的象征,双数则为“阴”的隐喻。从时间意识来看,“阳”代表白天,“阴”代表夜晚。从生命意识来看,人生属“阳”,人死则属“阴”。

  “阳”在中国人看来是吉祥之意,即单数为吉祥,所以,造塔时,多取单数为构图的基准,以取美好、吉祥之意。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古人的文化观念,那就是“天人合一”的观念。生,是生命的发展阶段;而死,则预示着生命的重新开始。生命与“天”是一体的,发展规律是一样的,天有白天黑夜周而复始,而人当然也有生有死,人的生死也不过是天道的轮回。

来源:《湘南传统人居文化特征》
时间:2013-11-24
湖南图书馆 版权所有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