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多样的地理环境和多元的文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村镇。作为我国传统聚落文化的精髓,历史文化村镇指的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城镇、村庄。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已先后于2003年、2005年、2007年、2008年、2010年命名了五批“历史文化名镇(村)”,确认了181个历史文化名镇和169个历史文化名村。近些年来,部分历史文化村镇的旅游开发与利用有了较大的发展,学术界也就历史文化村镇的旅游发展问题进行了不少探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试对这些成果作一总结,以便历史文化村镇旅游发展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1 历史文化村镇旅游的研究文献
1.1 论文分布
1.1.1 论文年代分布
依照时间的脉络,笔者对中国期刊网(CNKI)进行跨库检索,时间限定为1979—2008年,依次键入“古村落”、“传统村镇”、“历史文化名镇(村)”等关键词,得到如下结果:从1989年开始,我国出现了相关研究的文献,截至2008年年底的20年中,共有555篇关于古村镇研究的论文,其中博士论文6篇,硕士论文64篇。在以上检索的基础上,输入“旅游”一词,发现在这些关于历史村镇研究的论文中,专门研究旅游的论文有117篇,包括硕士论文12篇,博士论文5篇。具体情况如图1。
由图1可以看出,人们对古村镇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但在整个90年代,学者对古村镇的相关研究都很少,尤其是1989—1995年间研究文献鲜有,故没有计入统计;进入21世纪后,对古村镇的研究显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与此同时,古村镇的旅游价值也开始受到学者的关注,出现了许多专门研究古村镇旅游的论文,在古村镇所属论文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大,研究成果也颇为丰硕。尤其是从2003年后,出现了20篇专门研究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论文,其中多有旅游问题的涉及,这当与首批国家历史文化村镇名单公布后,历史文化镇(村)旅游获得快速发展不无关系。
1.1.2 研究区域分布
尽管我国历史性古村、古镇旅游开发的时间不早、水平不高,但还是形成了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取得一定成功经验的古村、古镇。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许多学者加强了对典型古村落古镇的研究力度。这些古村落古镇大多已被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名单。图2大致可以反映研究对象区域的热点所在。
由图2可见,学界对皖南古村落的研究远远多于其他区域。而在这44篇关于皖南古村落的文献中,研究历史文化名村西递、宏村的有39篇,占到总数的88.6%。而北方古村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北京、山西、陕西和河南地区,涉及历史文化名镇(村)碛口镇、党家村和爨底下村等;浙江地区的古村镇也是研究热点,如桐乡市乌镇;西南等区域的研究较多地集中于湖南岳阳县张谷英村、广西灵川县大圩镇、四川大邑县安仁镇、云南禄丰县黑井镇、湖北监利县周老嘴镇等,比较分散。图3是已有研究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省区分布情况。
可见,我国现阶段对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江淮地区、华南地区、黄河流域及川滇一带,而对于自然环境脆弱且历史文化名镇(村)分布较多的重庆、贵州、福建、河北的研究还基本处于空白的状态。同时,相比历史文化名镇,学者对历史文化名村的关注更多,研究成果也较丰富。
1.2 相关著作
在论文大量发表的同时,也出版了几本有一定分量的研究性学术著作。
刘沛林《古村落:和谐的人聚空间》(1998)提出了建立“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制度的构想,较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古村落空间意象与文化景观,对古村落旅游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严国泰《历史城镇旅游规划理论与实务》(2005)一书,从遗产发展旅游存在的问题入手,剖析了遗产的文化特质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指出实效保护与旅游规划意识是历史城镇发展旅游的基础,阐述了历史城镇发展旅游的创新思维理论,系统地建立了历史城镇旅游利用的基本原理,探讨了遥感技术与地理信息系统及其系统工程方法在历史城镇旅游规划上的应用,初步构建了历史城镇发展旅游的规划理论体系。
刘沛林《古镇名村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2007)一书,则汇集了作者多年来关于历史村镇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方面的一些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
赵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理论与方法》(2008)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为例,系统研究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分类、分布、评价、预警及保护规划等方面的问题,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及其规划编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车震宇《传统村落旅游开发与形态变化》(2008)以黄山市、大理白族自治州和丽江市这3个具有不同特色且旅游业发展较好的地区为案例,详细阐述了12个传统村落十多年来的旅游开发过程与形态变化,对促进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2008)一书的相关作者,比较全面地分析了我国古村镇旅游的发展状况,并概括出“三个阶段、四种模式、四个问题、五大难点”等四方面特征。“三个阶段”的第一阶段是指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探索发展阶段;第二阶段是指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21世纪初,为高速发展阶段;近七八年时间为古村镇旅游的第三阶段,称之为持续发展阶段。“四种模式”是从管理主体和机制角度,将我国古村镇旅游的经营模式大致分为四种:以江苏周庄为代表的政府主导经营模式,以安徽西递村为代表的社区自主经营模式,以安徽宏村、浙江南浔和浙江乌镇等为代表的外来企业主导经营模式,以及其他模式。“四个问题”归结为产品同质化、文化空心化、过度商业化、矛盾复杂化。“五大难点”概括为民居建筑的保护资金来源和保护方式、文化空间的保护机制、产权归属与相关制度安排、管理模式与利益分配机制、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等。这对正确认识历史文化村镇旅游开发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
2 历史文化村镇旅游的研究对象
历史文化村镇旅游的研究对象大体集中于旅游资源、旅游开发、旅游利用、利益主体、管理体制等方面。
2.1 旅游资源研究
2.1.1 资源价值
刘沛林(1997)认为古村落是一种分布广泛的村居空间,孕育出了形形色色的民间乡土文化,也为地方文化和乡土文化的保存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舞台。朱光亚、黄滋(1999)指出古村落及其所承载的历史信息除了用作旅游、观光、影视拍摄之外,同样也是教育等其他第三产业的可用资源。赵勇、崔建甫(2004)认为历史古村古镇承载了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建筑形态,是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是历史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朱晓翔(2005)认为古村落旅游资源集历史文化、艺术、教育、经济、旅游等多种社会功能于一体,是诸多价值的综合体,是我国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刘锡诚(2006)认为历史文化名村(镇)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重文化价值于一身,保留下来很多有价值的文化信息和历史信息。陈志文、李惠娟(2007)以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系统的构成为出发点,认为历史文化名镇(村)包含历史文化遗产的物质系统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按其物质所占空间的大小又可以分成点状历史文化遗产、线状历史文化遗产、面状历史文化遗产和三维表面状历史文化遗产;另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风俗习惯、传统手工业及宗教文化等,都具有重要的保护和开发价值。潘义勇(2008)从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变着手,认为历史村落凝聚了深厚的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传统文化,发展村镇旅游作为第三产业,对于保护我国村镇传统文化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此外,有学者也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各种特色价值进行了研究。
2.1.2 景观意象与空间结构
欧阳奎、杨载田(1993)认为,中国乡村古聚落社会风尚古朴、民族风情独特、环境优美,兼具古老性、独特性和科学性等特点,是我国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刘沛林、董双双(1997)引入“空间意象”概念,借助从感觉形式研究聚落空间形象的方法,将中国古村落景观多维空间立体图像概括为山水意象、生态意象、宗族意象、趋吉意象,并比较了不同地域的古村落景观意象的差异。章锦河、赵勇(2004)基于旅游空间竞争的旅游需求、旅游供给、旅游环境与区域背景四个基本因素分析,认为目前皖南古村落整体上的网络连接性、通达性较差。宋霞(2006)把河南省的历史文化古镇景观构成归结为历史文化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度假型、工商业型和革命纪念型五种类型。吴月湖(2007)通过与其他遗产旅游地和胜地型旅游地的对比,从旅游地旅游活动区与接待服务区的空间关系、旅游活动区与居民生活区的空间关系以及旅游地在区域旅游空间结构中扮演的角色三个方面揭示了历史文化村镇旅游地的空间结构特征,认为历史文化村镇的旅游活动区域与接待服务区域及居民生活区域在空间上往往是叠合的,既承担重要的观光游憩功能,又提供旅游接待服务。尹寿兵、黄成林(2007)选择宏村古村落为案例地,以文化景观理论、文化感知理论和旅游动机等相关理论为基础,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古村落文化特征的基础上,将古村落文化景观划分为地域文化景观、村落建筑文化景观、特色艺术文化景观等三个类别。张慧丽(2008)以浙江诸葛八卦村为例,从宗族文化、位置地形及民居布局、古建筑艺术、医药文化等方面分析了古村落的资源特色和风水文化。
2.1.3 形象定位
梅琳(2007)分析了徽州古村落的地理聚落布局、地域文化特色等旅游地景观特色,从而得出了古村落旅游地形象定位的特征——独特的聚落特征及深厚的历史文化特性,提出古村落型旅游地应挖掘其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突出旅游产品特色,以对古村落旅游形象合理定位。
2.2 旅游开发研究
目前,古村镇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的一大热点,而历史文化名镇(村),由于承载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发展旅游成为其经济发展和遗产利用最常用的、甚至是唯一的途径。学者们对历史文化村镇的旅游开发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
2.2.1 旅游产品开发
朱国兴(2002)认为古村落旅游特别适宜以家庭、亲友为单位进行组团采取自助游、半自助游方式,并设计出不同产品类型。刘源、李晓峰(2003)基于传统聚落旅游开发的现状,认为旅游开发是传统聚落保护的一条途径。吴文智、庄志民(2003)提出古村落旅游产品体验化创新的思路;方志远、冯淑华(2004)从江西省域角度出发,提出不同古村落除应开发各自特色观光型产品外,还应营造新的亮点和卖点。冯淑华(2005)认为旅游解说系统是古村落旅游产品的核心组成部分,并以江西流坑村为例探讨了古村落的旅游解说系统,认为通过构建旅游解说系统,能深入引导和剖析古村落文化景观和生态景观中蕴涵的文化内涵,便于旅游者理解。孟明浩、俞益武、张建国(2008)结合浙江兰溪诸葛村的旅游资源开发状况,提出了古村落旅游产品体验设计应遵循四方面原则:保护第一,开发第二;适应市场体验化发展趋势并符合地方文脉;以自然生态环境为依托,以乡村景观和文化为主体,突显乡村意象;尊重地方民意,强调社区参与,并指出了“再现一组合一移植一改造一提高”的设计方法。
2.2.2 旅游开发影响
一方面是环境影响。卢松(2003)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古村落相比其他类型旅游地的容量更狭小,而大量游人的涌入,不利于古村落旅游的可持续发展。2004年又以西递为例,构建了旅游环境容量静态模型,分析得出客流时空分布的不均衡引起了旅游环境容量问题,使得古村落旅游景区出现较为明显的短期性饱和与超载、局部性饱和与超载问题。李德明、程久苗(2005)采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判方法,从资源景观、环境氛围、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四个方面构建古村落旅游环境质量评价模型,认为西递旅游环境质量从整体上是比较好的。张红霞(2006)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一系列调查的基础上,应用TCM方法对宏村古村落旅游资源的游憩价值进行评估与核算,并基于CVM方法对旅游负面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估。孙静、苏勤(2004)以西递、宏村为例,从建筑色彩影响、建筑体量影响、建筑形状影响、建筑材料影响、文化冲突影响及过度商业化等方面,分析了古村落开发过程中的视觉影响现状,并通过探讨其成因,提出了视觉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方面是社会文化影响。李慧、苏勤(2007)以西递村为例,认为旅游发展带给古村落的社会文化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使古村落传统文化复兴,增强了当地居民的文化自豪感,打破了封闭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推进古村落现代文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二是旅游发展引起了古村落传统文化的丧失、贬低与扭曲,以及犯罪、吸毒、卖淫和社会伦理失范等负面效应。肖光明等(2007)认为,由于当地居民都不可避免地参与古村落旅游中,因而旅游开发的社会文化影响比其他类型的旅游地要深刻;强调旅游开发的消极影响可以通过利益协调、教育培训和文化整合进行调控。
2.2.3 旅游开发问题
汪黎明(2004)认为历史文化村镇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开发性的破坏”,包括对建筑进行不恰当的重新包装改建、大量迁出历史文化村镇内的居民、无视历史文化遗产脆弱性、不加限制地接待游客等行为,造成历史文化名镇的建筑遗产逐渐丧失其历史原真性。梁栋栋、陆林(2005)认为旅游开发导致土地利用结构性问题,即村落景区面积的有限性阻碍了古村落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单位面积土地的效益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余向洋(2005)认为在古村落旅游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利益分配不公、不透明,导致社区与政府、企业之间的冲突;资源保护面临挑战;旅游收入结构单一,经济贡献小;村落旅游产品雷同,造成同质竞争。寸云激(2007)以云南大理喜洲为例,指出开发程度较高的历史文化村镇的发展趋势:村民要么改变传统生活,投身于旅游开发的浪潮中;要么退出世代居住的院落,将房产出租给外来者经营,造成古镇的建筑、街巷虽然完整保存,但历史悠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在不断丧失。胡卫华(2007)认为古城镇旅游开发目前还是以观光旅游为主,强调的是游客感受而不是体验,历史文化内涵开发不够,并以云南丽江为例提出了旅游开发与环境破坏、商业活动带来的文化冲击、旅游开发与社区参与的关系、古城镇旅游经营权出让等方面的问题。李定攀、龙敏(2008)将我国古村落旅游发展面临的问题概括为五方面,即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物质空间之间的矛盾,旅游环境容量有限与人口不断增多的矛盾,社会使命与经济基础的矛盾,商业化与原真性的矛盾,保护与发展之问的矛盾。邓学芬、柯丽芳(2008)以成都周边古镇为例,指出目前古镇开发存在资源内涵挖掘不够、商业化现象浓重、缺乏科学规划和管理、居民对旅游的参与性差等问题。潘运伟、姜英朝等(2008)以历史文化名村北京爨底下村为例,认为古村落是一种活态的文化遗存,是文化教育遗产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类型,其自身的平衡态在旅游发展中更易受到干扰和破坏。
2.2.4 旅游开发策略
胡道生(2002)通过对黟县古村落旅游资源的调查研究,指出古村落旅游开发的方向有四个,一是观光旅游,二是康体旅游,三是修学旅游,四是生态旅游。章尚正、吴琳(2006)分析了皖南古村落旅游国际化发展的优势,认为应该强化“徽文化”旅游主题,根据细分市场需求,完善旅游产品开发;依照国际化趋势,加强市场营销的力度;按照国际化标准,提高古村落的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王敏、吴攀升(2006)提出要保护性开发古村落旅游,丰富旅游活动的策略。仇保兴(2006)提出发展旅游村镇应注重六项基本原则,即悠久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独特风味特产的开发,和谐自然景观的保护,浓郁乡情民俗的传承和开发,乡村休闲生活的展示,优美田园风光的利用。朱桃杏、陆林(2007)认为我国传统村镇旅游规划与开发的核心矛盾表现在新区建设与传统村镇“空壳化”、遗产保护与传统村镇功能实用化、传统村镇景区面积局限性与旅游者人数的不断增长。潘莹等(2008)以新农村建设为基点,提出了历史文化村镇旅游开发的四方面策略:优化历史文化村镇的经营模式,推广企业承包经营;保护好乡土建筑的整体空间场所,包括古村落本体保护的古建筑群和外围人村的渐进区域(绝对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深度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旅游项目,拓展旅游空间,延长游客逗留时间。满育俊(2008)在分析现阶段我国古村镇旅游问题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其旅游开发利用的策略:主题化发展,适当的商业化,竞争的特色化,抓住住、留、常三个市场。熊胜伟、姚萍(2008)基于对事物的自然演变过程的认识,提出了渐进式的“弱开发”思想,认为应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减轻旅游开发的压力,尽早实现单极开发模式向多极开发模式的转变。张慧丽(2008)以诸葛八卦村为例,提出了深度挖掘文化内涵,丰富旅游项目,加强旅游管理与服务,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与周边景点联合促销的古村落开发策略。
2.3 旅游利用研究
陶伟、戴光全(2002)以提高区域旅游发展的整体吸引力为出发点,结合苏南三镇旅游发展的案例,提出了主导旅游资源相似地域旅游发展的“竞合模式”。应天煜(2006)基于西递的“内源式”开发模式和宏村的“外源式”开发模式的比较,依据旅游经营权的归属,提出了中国古村落旅游的“公社化”开发模式(如图4)。
朱桃杏、陆林(2007)认为传统村镇旅游地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应秉承“修旧如旧”的原则,一方面对少部分村落内居民进行迁居。另一方面要坚持四点:一是景区分区,将传统村镇旅游地划定成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遗产保护缓冲地带)三个层次;二是建筑分类,将传统村镇内各级保护区内建筑分为保护建筑(传统建筑)和整治建筑(非传统建筑)两大类,实行区别保护;三是游览分线,根据传统村镇旅游地及其空间组合特点进行规划,且结合景点环境容量及游客的多样化需求;四是服务建区,实行服务功能区与景区分离的原则,将游客的各项服务落实到不同的功能区,因地制宜,合理开发。王铄(2007)借鉴滨海旅游的经验,提出乡村旅游发展的度假模式及其具体实现形式,即点数制、两年制、农民参与餐饮和其他服务,并指出自发的“农家乐”不适合休闲度假旅游的发展趋势。韩飞、林峰(2008)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为古村落的“农家乐”不失为一种好的开发模式:用村落的原真吸引外来游客,对环境设施进行综合治理,使村民得到实惠,吸引外出村民回家,从而延续了村落的活力,达到良性的自我循环。邓梅娥、镇威、王倩(2008)则提出了古村落生态旅游的开发模式有二,即休闲观光的开发模式、古村落景观遗产保护与生态博物馆建设的开发模式。邓学芬、柯丽芳(2008)提出古镇旅游开发与古镇城市化结合的探索开发模式。杨婷(2008)以上海市青浦区金泽水乡为例,通过旅游容量预测和项目投入产出分析,提出依托原有古镇,新辟商业服务中心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开发模式。杨明华(2008)在四川省洛带古镇旅游研究中提出了建设“文化生态镇”的构想。黄芳、浣伟军(2003)在我国现有古村落旅游经营的所有者自主、个人承包、企业承包三种模式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古村落旅游经营应注重实施旅游目的地管理战略、旅游产品的差别战略、旅游发展的空间拓展战略等。陈腊娇等(2005)通过比较诸葛八卦村的村民自主开发模式和郭洞古生态村的政府投资开发模式,认为村民自主开发模式在古村落这种特殊的旅游资源开发中有明显的优势,应是古村落旅游开发的最佳模式。肖光明(2008)以广东肇庆古村落旅游为例,提出依托附近景点采取组合式开发、重视旅游扶贫、完善总体规划设计及新建房屋的管理、提高古村落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和参与性,可能是恰当的开发经营模式。
2.4 管理体制与利益主体研究
科学的古村落管理体制应以资源保护为前提,在立法、规划等手段的保障下,确定政府、企业、居民等关键利益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处理好分权和责、权、利之间的关系。不少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
2.4.1 管理体制
王咏、陆林(2006)认为现行古村落型旅游地的管理体制存在管理条块分割、责权不明,经营主体变更频繁、模式多样,居民参与程度较低、利益被忽视等问题,因此古村落型旅游地管理体制在建设过程中应明确管理机构权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注重居民利益,成立协调机构,提高各方参与水平。江波(2007)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建立了历史文化名村张谷英村的知识管理模型,并将知识管理分为主要活动和辅助活动两部分,包括知识的采集与编码、积累与存储、共享与交流、创新与增值,以及组织团队构建、组织文化构建和激励机制的建立等。在此研究的基础之上,他又通过知识管理与传统管理模式的比较,指出知识管理可使古村落的管理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能够极大地增加古村落的竞争优势,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2.4.2 利益主体的类型
王莉、陆林等(2006)通过对西递、宏村两地旅游业的调查研究,认为古村落旅游地最主要的利益主体是政府、居民、旅游企业和游客,他们在古村落的旅游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执行的职能、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但彼此又密切相关。具有一些共同目标或职责。伍先福(2007)认为古村落旅游开发所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但基本可划分为三大类,即倾向于保护的利益主体、倾向于旅游开发的利益主体及游离其中的利益主体。李凡、蔡桢燕(2007)以广东省大旗头古村为例,应用利益主体理论,建立了利益主体的层次分析模型,并根据模型中企业、社区居民、社区公众、研究者、政府和游客等6个主体间的关系程度,将古村落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划分为密切型、中间型和疏远型三种。尹寿兵、黄成林(2007)根据不同群体旅游者的感知状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认为各利益主体中,政府的作用在于建章立制,培育发展古村镇文化旅游的大环境;开发商的作用在于设计特色产品,营造古村落文化意境;社区居民的作用在于传承地域文化,呈现真实的乡土生活;旅游者的作用在于做好旅游决策,提升文化感知质量。
2.4.3 社区居民
对社区居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居民旅游影响感知、社区参与等方面。章锦河(2003)从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影响等方面调查分析了西递村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感知状况,认为西递村居民的旅游感知基本属于“支持”状态。苏勤、林炳耀(2004)以西递、周庄和九华山为例,采用分层聚类法将旅游地居民分为矛盾、理性、淡漠、热情四种不同的支持者群体类型,指出居民对旅游的发展多为支持的态度。阴新明(2006)认为古村镇居民是古村镇发展旅游事业的核心力量,鼓励居民参与古村镇旅游发展,对提高旅游质量和保护古村镇传统风貌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李卫华、赵振斌等(2006)以陕西党家村为例,从居民对文化、经济、综合环境等方面分析了居民对当地旅游开发的感知态度及差别,认为在旅游发展的不同阶段,旅游业会对旅游目的地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不同特征的居民可能会有不同的感知,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并会通过其行为对旅游业的发展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卢松、张捷(2008)从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对旅游业的依赖程度、地缘结构、遗产保护体制和旅游经营机制、旅游收益分配制度、旅游地性质等6个方面探讨了西递古村落和九寨沟风景区旅游地居民感知差异的形成原因,指出社区居民的态度与旅游规划和管理的可行与否、实施可能性大小密切相关。王敏娴(2004)认为,社区是旅游发展的依托,社区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余向洋(2005)借鉴台湾社区营造的经验,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古村落都宜于把旅游业作为社区发展的增长点,而应通过社区自主能力的培植,结合科研机构和学术专家的积极参与,政府构建社区旅游整合的平台,将社区发展与旅游发展相融合,实现古村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余向洋又提出古村落社区弱势地位导致了社区旅游的非持续性态势,应充分利用旅游发展促进社区发展的机会,贯彻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对所有社区旅游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进行折中与选择,确定社区参与的层次和内容(图5)。卢松、张捷(2008)通过不同类型旅游地居民的旅游影响感知研究,认为古村落的发展应充分考虑不同特征居民的利益要求,健全社区参与机制,提高居民的参与程度,丰富居民的参与形式,保障居民的参与平等。潘顺安(2007)提出赋予社区旅游资源产权,村民以旅游资源入股的方式参与社区的旅游开发决策和利益分配。杨效忠、张捷等(2008)认为社区是古村落旅游发展的主要依托和承担者,也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在旅游规划、开发和管理过程中,应高度关注并努力满足社区的需求、支持居民参与旅游,并指出目前我国古村落旅游参与呈现出参与动机趋利化、参与规模适度化、参与角色多样化、参与单位家庭化等特点。颜亚玉、张荔榕(2008)以“社区参与”机制为视角,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利益激励机制四个维度对“洪坑”模式、“下梅”模式、“西递”模式等三种不同的社区参与模式进行比较,得出旅游地的社区参与机制建设可因地制宜地实施差异化的战略决策,采取不同的措施,从而使“社区参与”在古村落旅游开发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束晨阳(2008)也强调古村落的保护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必须要有社区的参与。朱桃杏、陆林(2007)强调在传统村镇旅游规划的过程中村落居民要实际参与规划行动,参与当地旅游,而非现在的只关心自己的宅基地及其环境的未来命运。
2.4.4 政府
政府在古村落旅游发展中的作用毋庸置疑。郭伟、潘芳、刘惠(2006)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在古村落旅游发展中的作用,认为政府在古村落良好旅游形象的建立、外部状况的改善、产权明晰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车震宇、保继刚(2006)认为各级政策的不同导致古村落在旅游开发的影响下出现了渐变型、稳定型、突变型、恢复型等四种形态变化。车震宇、保继刚(2006)还研究了市县级政策与管理在古村落保护和旅游中的重要性,强调在国家的各级政策中,市县级政策最为关键,能弱化村民在古村落旅游开发与保护中的矛盾,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王海涛、车震宇(2008)认为政府为古村落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法律法规等宏观环境,对古村落旅游发展具有指导和保驾护航的作用,是实现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支主要力量。陈冬冬、刘法建(2008)以安徽泾县汀溪乡为例,认为政府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应承担的角色有氛围营造者、市场开拓者、行业管理者、招商引资者和利益协调者等五种。
2.4.5 旅游者
对古村落旅游者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对旅游动机和行为、客流特性、客源市场等方面的研究。
旅游动机和行为研究方面。冯淑华(2002)认为,国际旅游者来华游览古村落的直接动机是古老的文化氛围、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神秘的古代文化,旅游活动大多以观光游览为主,一般选择知名度大、级别较高的古村落旅游地,停留时间较短,重复观光少,其中修学旅游者以散客形式游览,停留时间较长;国内旅游者多以散客或单位团体形式来古村落游览,停留时间较短,专程到古村落旅游的人数不多,重复游览较少。卢松等(2003)通过设计19项旅游动机因子供旅游者选择,得出历史文化名村西递国内旅游者的旅游动机。苏勤(2004)认为西递古村落旅游者基本旅游动机是游览古民居名胜、了解当地历史文化和了解当地风土人情,根据主导动机不同,可将旅游者分为专业型修学旅游者、探求型文化旅游者、发展型文化旅游者和消遣型文化旅游者四种类型。刘昌雪(2004)研究了皖南古村落旅游地推力一引力体系,分析了推动旅游者到古村落旅游的心理因素,认为文化与知识是驱动旅游者到皖南古村落旅游的最大推力,古村落底蕴深厚的文化旅游资源是对旅游者最大的吸引力。对于客流特性,卢松、陆林(2004)以安徽西递古村落为例指出,国内游客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专业文教技术人员、学生居多,中高收入群体为主体,年龄分布中以25~44岁的游客最多,旅游地旅游吸引力空间范围广阔,旅游客流的季节性差异明显。
客源市场方面。冯淑华(2002)认为古村落旅游客源结构与一般旅游地有较大差别,应从旅游者知识层次和客源地地理分布对古村落旅游客源结构进行划分,并对客源地与旅游地之间的关联度进行了分析。卢松、陆林等(2005)通过对安徽黟县海外旅游市场的研究,指出旅游人数时间结构上增长幅度大、季节性波动明显,空间结构上以外国人和台湾同胞为主、地域以东亚太市场为主。刘泽华、张捷(2007)以北京故宫和八达岭、黄山和皖南古村落、西安兵马俑和华山等三组景区为案例地,分析发现同组景区旅游客流均为单峰性分布,客流高峰存在滞后相关性,认为区域旅游地理结构影响着特定时段目的地旅游客流时间分布,同一依托城市的不同景区,其旅游资源的属性和周边旅游资源配置、旅游资源区位共同影响着旅游地的客源市场结构和旅游者的景区选择及空间行为。程静静、王心源(2008)运用系统动力学的原理,以西递、宏村为例,分析古村落旅游地的游客市场结构,并建立了相关的系统动态模型,提出应开发新的旅游产品以适应市场结构的变化和周边旅游环境的变化,加强旅游促销。
2.4.6 旅游企业
申秀英、卜华白(2006)提出了中国古村落旅游企业“共生进化”的模式,主要有寄生条件下的点共生模式、偏利共生条件下的间歇共生模式及对称互惠共生条件下的一体共生模式三种,指出古村落旅游企业要注重“共生理念”,注意保护“界面畅通”,才能拉长产业价值链,走向产业化,引起旁侧经济效应,从而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3 旅游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研究
3.1 旅游开发利用与遗产保护
刘沛林(1998)认为旅游业是古村落保护性开发的重要途径,并提出保护历史文化名村的具体措施。车震宇(2002)认为按照在保护中适度地开发,在开发中严格保护的基本要求,旅游成为增加政府和居民收入并且保护好传统城镇的一个“三赢”的方法。汪黎明(2004)认为我国古村镇旅游保护和利用的重点应包括古村镇的建筑风格、人居环境、文化习俗、居民的生活方式和古村镇的整体历史价值等。刘华领(2004)认为对于古村落物质形态的保护主要有就地保护、异地搬迁保护、集锦仿制式保护等方式,而非物质形态的保护则应通过普及教育、展览等方式实现,并请专业人士协助挖掘和整理。吴月湖(2007)运用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分析认为,从对历史文化村镇的遗产保护而言,在旅游地生命周期演化的早期(探索与参与阶段),旅游发展的正面效益是主要的;进入中期(发展与巩固阶段),旅游开发的两面性表现最为突出,高强度的旅游开发、高速度的游客增长、大规模的设施建设者、深层次的文化入侵也使得这一阶段成为对遗产地造成破坏最为严重的时期。王海涛、车震宇(2008)以四川洛带古镇为例,提出了古镇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合理模式(图6):
3.2 旅游可持续发展
胡道生(2002)认为“生态旅游”是实施古村落可持续旅游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汪黎明(2004)认为我国古村镇旅游持续发展需处理好的几方面关系:一是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在开发中促进保护;二是古村镇管理方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通过发展旅游有效带动当地村民走上致富之路,保障古村镇旅游业的长远、持续发展;三是古建筑保护利用与城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四是新旧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可尽量保留古村镇内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从旅游收入中适当划出一部分资金给予补贴;五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关系,在确保传统文化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手段展示并弘扬自身的文化。卢松、陆林等(2005)从旅游环境容量的角度出发,认为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应当扩大旅游地的可游览面积,引导客流的时空分布,提高旅游环境容量水平。张红霞(2006)基于CVM方法对旅游开发环境影响价值进行评估,提出宏村古村落景区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对策与途径。胡田翠、鲁峰(2007)选择社会、资源、环境、经济、智力支持等5个子系统建立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的定量化指标体系。邓学芬、柯丽芳(2008)认为古镇旅游开发是守旧创新而不是破旧立新,保护好古民居建筑、古镇历史风貌、传统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杜绝建设性破坏,是古镇旅游持续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前提。王继庆(2007)认为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包括乡村旅游业和乡村旅游目的地两个方面,可以有生态友好型、城乡互动型、扶贫型、社区参与型和开放型等五种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潘运伟、姜英朝等(2008)针对北京爨底下村开发的现状,认为加强遗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建立遗产旅游发展基金,拓展遗产体验型旅游产品,是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并促进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王海涛、车震宇(2008)提出古镇旅游应该走“保护—开发—发展—保护”的良性循环发展之路,实现古镇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王惠琴(2008)认为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途径主要包括保护、发展及与之相适应的辅助机制(图7),强调政府的政策法规、古村落村民是保护的中坚力量。
3.3 其他相关研究
章锦河、凌善金(2001)从地理文脉、村落特性、聚落景观和市场感应方面对安徽黟县宏村进行定位,并就主题口号、视觉形象、行为形象进行设计,指出形象设计工程对于古村落对外能够扩大知名度、增强吸引力、拓展客源市场,对内能够激发当地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有助于实现古村落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梁栋栋、陆林(2005)在对历史文化名村西递调查的基础上,认为古村落型旅游地的土地利用呈现出整体性、不可变更性、总量有限性和收益较高的特点。陆恒芹等(2006)以西递、宏村为例研究了女性旅游者行为特征及其动机。程静静(2007)以安徽西递、宏村为例,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分析古村落旅游地生命周期的特点及古村落旅游发展的影响因素,指出古村落客源市场目标层次结构,国内旅游者人口学特征及其旅游的目的、方式与信息供给和旅游知名度、口碑与效果同旅游地生命周期的关系,并建立了古村落旅游发展的模型。童碧莎(2008)分析了我国现有的住宿接待模式,针对现有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村落古建筑逐渐被破坏、村民自主经营、协调能力较差等问题,提出了建设“仿古接待村”的构想。
4 研究展望
4.1 总体评价
从研究队伍来看,以规划学、地理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人员为主,而旅游研究专业人员不多。
从研究对象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我国的江淮、江南地区,重点是安徽西递、宏村两个历史文化名村,而作为历史文化名镇的密集区的黄河流域、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涉及较少。而后者是我国自然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带,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显得更为重要。
从研究内容来看,我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研究在2002年以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研究方向涉及旅游资源、旅游市场、旅游开发、旅游经营模式和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等。这些研究成果对于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研究成果主要着眼于单一方面、单个案例的分析,较少广域、综合、系统的研究成果;研究案例地又主要集中于已经开发比较成熟的历史文化名村,绝大多数历史文化名村还处于无人问津的状况;具体研究内容侧重于旅游开发策略和影响等方面,对于旅游资源本身、旅游环境容量、旅游保护等方向的研究比较少。
从研究方法来看,目前,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的研究绝大多数使用描述性的方法,同时也有少量通过构建模型,运用统计方法研究的。但总体来说,先进的科学方法运用较少,低水平的重复工作很多,影响了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的研究涉及人类学、地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管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但从多学科的角度探讨的成果很少。例如,对于历史文化名镇(村)来说,在旅游研究中运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本是必不可少的,但目前这样的研究文献凤毛麟角。
4.2 未来展望
由于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旅游研究存在不少缺陷、问题,因而,未来的研究中需要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做进一步的工作。我们以为,下述几方面可能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一是研究区域的拓展。我国地域广阔,环境多样,乡土文化各具特点,经济发展也多有差异。历史文化名镇(村)需要进行连续性、历时性的研究,但更需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地域下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发展科学的、可操作性的方法。
二是研究内容的细化。不但需要加强、深化历史文化村镇旅游本身问题的研究,例如旅游资源、旅游市场、旅游开发相关利益者等问题的综合研究,而且必须要围绕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从旅游角度作深入的探讨、挖掘。旅游开发利用中的遗产保护问题有时间特点,有区域特征,有共同要求,有个性差异,只有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才能找到产生问题的根源,寻求解决问题的良策。
三是研究方法的多样。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研究涉及多学科内容,不同学科有不同的研究方法,但不同学科之间的研究结论需要在旅游平台上设法衔接、融通。历史文化名镇(村)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重要价值,而这些价值以定量化的指标往往是难以衡量的,因而,定量化研究应该与定性化相结合。对于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开发中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和旅游市场的研究可以结合管理学、经济学的成熟理论,运用图表分析法、数理统计方法和客流量测方法等进行研究;对于在旅游者的行为、心理等方面的探究,引人心理学理论成为一种需要。
四是研究队伍的壮大。这不但是指研究人员数量的增加,而且更是指研究人员质量的提升,如研究基础的夯实、学科知识的拓展、学术交流的加强等。
有了这样的努力,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旅游研究有希望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