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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苗侗族概述



  一、苗族概述

  1、苗族的族源历史

  苗族族称古老,最早见于甲骨文中,是中华民族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唐宋以前,曾有“三苗”、“南蛮”、“荆蛮”、“五陵蛮”等称呼,这些称呼把苗和其他族称混同在一起。宋以后,苗才从若干混称的“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的民族名称。苗族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断迁徙,并与其他各民族不断融合演变,现存苗族分布较广,主要集中在贵州(48.1%),其次是湖南(21.49%)和云南(11.67%),但亦有分布于重庆(5.62%)、广西(5.18%)、湖北(2.4%)、四川(1.65%)、海南(0.69%)等省市内。此外在泰国、老挝、越南等国也有分布。

  苗族早在4千多年前,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中游以南地区,居住着许多氏族和部落,其中史籍称为“南蛮”的氏族或部落里就包括有苗族先民在内,那时以尧、舜、禹为首的北方华夏部落与“三苗”发生战争,“三苗”被击败,“三苗”失败后,一部分被驱逐到“三危”,即今陕甘交界地带,后又离开“三危”向东南迁徙,经过很长时间逐步进入今川南、滇东北、黔西北等地,形成后来西部方言的苗族;留在长江中下游和中原的“三苗”后裔,其先进的部分逐渐与华夏族融合。其发展较慢的部分,商周时被统称为“南蛮”,居住汉水中下游的,被称为“荆楚蛮夷”。后来,荆楚蛮中先进部分逐渐发展成为楚族,建立楚国;后进的部分,继续迁入今黔、湘、桂、川、鄂、豫诸省毗连的山区,成为今日东部、中部方言苗族的先民。

  自秦汉至南北朝时期,东至淮河流域,西到今四川大部分地区及贵州中西部,即当时的巴蜀、夜郎、牂牁,纵横数千里,而以今之湘、鄂、川、黔四省边区最多,是当时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其中又以黔中(今川东南及黔北边境)、武陵(今湘西、黔东之大部)两郡较多。在武陵郡中,又以沅江流域的苗族最多,是当时所谓“五溪蛮”的主体民族。汉代迁入黔西北的苗族,在彝文《夜郎竹王》中就有记载,不过人数很少。迁入贵州中南部的苗族,从近几年贵州考古工作者在这一地区发掘的许多苗族岩洞葬的研究中得知,大致始于两晋之时。

  近几年来的民族调查,发现这一带有些苗族追述族谱长达五十多代人,与上述考古材料相近。

  唐宋时期,苗族的分布有较大的变化:一方面是汉水中下游以东至淮河流域的多数苗族已逐步汉化而消失;另一方面是移入贵州的苗族进一步增多,逐步成为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同时开始进入云南(滇东北除外)。据彝文史籍记载,唐代长庆、大中、咸通年间,云南南诏军队数次侵扰播州时,曾俘掠了数万苗族和仡佬族到云南做奴隶,说明当时黔北苗族相当多。贵阳以西至镇宁、关岭、贞丰一带,晋代时设牂牁郡,为大姓谢氏世袭统治。到了唐代,牂牁分裂为东西二部,其部民遂被称为“东谢蛮”和“西谢蛮”,元明两代则称作“东苗”和“西苗”。在黔南惠水、长顺直到黔桂边境,近几年发现了许多苗族岩洞葬,经鉴定,除部分是魏晋南北朝的以外,大部分都是唐宋至明代的遗物。这一时期,“苗”的称呼在唐人樊绰《蛮书》、宋人朱辅的《溪蛮丛笑》和《宋史》等书中已开始出现。贵州已逐步形成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不过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当时这一情况并不为人所知。

  从元明到清初,由于封建王朝大力经营西南,在各民族地区逐步设流官治理,对各省具体情况的了解进一步深入,贵州苗族很多的事实逐渐披露于世。又由于湘西、鄂西、川东苗族的大量汉化,于是贵州作为全国苗族分布中心的地位就更加突出。

  人们根据苗族居住的地理环境,以及苗族各部分服饰颜色、式样的不同,分别将其称为高坡苗、平地苗、长裙苗、短裙苗、红苗、黑苗、花苗、青苗、白苗等,名称多至数十种,因而有“百苗”之说。

  2、湘西苗族的历史沿革

  湖南作为苗族聚居地排名第二的区域,苗族的主要聚居地在湖南的西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湘西。

  湘西苗族,与起源于五千多年前的“九黎”和尧舜时期的“三苗”以及周时期的“荆楚”之间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九黎”是五千多年前居住在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后与黄帝部落发生战争,失败后退入长江中下游,形成“三苗”部落。湘西地区的苗族称“仡熊”(果熊),而在其他地区称“卯”、“猛”或“蒙”等。“猛”或“蒙”,在贵州黔东南地区苗族中苗语意为“树心”,传说枫树心生“妹榜妹留”(蝴蝶妈妈),“妹榜妹留”才生苗族远祖“姜央”,故把“猛”或“蒙”作族称。有些地区把苗族称为“嘎闹”,意为乌,或许是古代乌氏族图腾的遗迹。

  湘西苗族社会的发展是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封建社会。但由于地处边远的崇山峻岭及其他种种原因,湘西苗族发展长期以来十分缓慢而又极不平衡。

  秦汉至两晋时期,湘西桃源、沅陵一带的苗族才开始出现强大的部落首领。南北朝至唐宋时期,沅陵、辰溪、溆浦以北、汉水流域以西直到川东巴峡的苗族,逐渐出现了一些较为强大的封建主,并开始接受封建中央的赏赐,加官晋爵;社会经济才开始慢慢得到了发展,有的地区的发展速度甚至与汉族完全同步,并开始实施父系氏族的鼓社制和农村公社的议榔制,这就是当时社会主要的社会组织。当时苗族地区首领在外部,接受他族奴隶主和封建主的统治或羁縻,这些首领统治下的苗族,有的沦为奴隶,有的沦为农奴,有的成为依附民。有的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形式上仍依附于外族统治者,被称为“羁縻蛮地”。有的完全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被称为“生蛮”。

  元明两代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前后,封建王朝一方面分封各族首领(包括征蛮有功的汉族将吏)为土司,以统治各族;另一方面又直接派流官以控制土司,实行土流并治。由于汉人进入苗区的增多,汉文化的促进作用加强,苗族社会的封建化得以加速,阶级分化开始明显。这时期,苗族中也出现了一些中小土司,在苗族土司治理下。社会经济有了发展,有了集市贸易,促使土地买卖关系进一步发展起来。

  

  秀美的山寨

  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至鸦片战争前,苗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封建化加强了,地主经济继续发展。一些苗族住居地区相继出现了地主,完全进入了封建社会。

  近代以来,苗族地主经济继续发展,有些地区的苗族地主,占有年产数千挑至万挑稻谷的田地。不过,从总的情况看,由于历史、地理、民族等多方面的原因,苗族地主经济的发展并不充分。在许多苗族聚居区的阶级结构中,都存在着两头小中间大的现象,即地主富农少,中农多,贫雇农少。除个别大地主外,一般地主占有田地年产谷仅二百担(每担一百二十斤)左右,经济力量很薄弱;地主中多数人也没有完全脱离生产。在湘西这个多民族杂居区,地主绝大多数都是汉族和其他民族,苗族人民几乎全是贫雇农,地主富农仅是极个别的人家。

  由于历代统治者竭力推行民族压迫和种族歧视政策,湘西苗族地区经济始终处于落后状态,苗民也在生存等多种原因下而不断迁徙。

  二、侗族概述

  1、侗族族源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湖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汇处。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人口数为296万人。

  湘西地区的侗族主要分布在怀化市的芷江、新晃、靖县、通道,及会同等地,使用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南、北部两个方言。历史上侗族原无文字,沿用汉文,1958年设立了拉丁字母形式的侗文方案。

  侗族自称“Gaeml”(发音近似于汉语的“干”、“佄”或“更”字),依据联合国倡导的“名从主人”原则,国际标准译名为“Kam”、“Kam People”。

  侗先祖先源于古越人中的“西瓯和骆越”,后为僚人的一部分,据史书记载,秦时称“黔中蛮”,汉时称“武陵蛮“或“五溪蛮”,魏晋南北朝隋唐时称“僚浒”或“乌浒”,侗族的名称,最早以“仡伶”,见于宋代文献,《宋史·西南溪洞诸蛮传》载:“乾道七年(1171)靖州有仡伶杨姓。”明史称“蛮僚”,明代邝露的《赤雅》有“峒亦僚类”、清代曾出现“峒蛮”、“峒苗”、“峒人”、“洞家”等他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民间多称“侗家”。

  魏晋南北朝以来,侗族的先民被泛称为僚。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指出:“峒僚者,岭表溪峒之民,古称山越,唐宋以来,开拓浸广。”《明史》称侗族农民起义领袖吴勉(黎平兰洞人)为“蛮僚”。《赤雅》中说:“侗亦僚类。”

  唐、宋、元、明、清时期,封建文人多称侗族为峒民、峒蛮、峒人、峒苗、侗人、洞家等。《宋史》称为“仡伶”,这与侗族人民自称为“gaemlak”或“iaeml”基本相同。侗族内部有三种互称,一曰:“gaeml laox”(金佬),二曰:“gaeml jaox”(金皎),三曰:“gaeml danx”(金坦)。“gaeml jaeml”的意思是两山之间的谷地或者溪河两岸较为平坦的小盆地。侗族人民喜欢居住在依山傍水的山谷与溪河两岸的盆地间。这样地形,历史上多称为峒或垌,住在这里的居民称为“峒民”或“峒人”。 

  自唐以来,封建王朝在湘、黔、桂边区设置羁縻州峒进行统治。宋代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中说:“羁縻州峒隶邕州左右江者为多……自唐以来内附。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

  至今湘、黔、桂三省(区)交界的侗族地区,仍有不少村寨保留着洞的名称,如黎平、从江交界的顿洞、贯洞等地叫“六洞”;岩洞、曹滴洞一带叫“九洞”;三江境内有独峒、冠洞、信洞。历史上对居住在州、洞里的少数民族称为“洞丁”、“洞民”或“溪洞之民”。后来演变为对侗族的专称。

  侗族经过原始社会发展阶段,于唐代由原始社会直接向封建社会过渡,有的人认为经过奴隶社会发展阶段。从唐至清,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建立羁縻州、土司制度,社会处在早期封建社会。清初实施“改土归流”,清朝对侗族人民进行直接统治,土地日益集中,进入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但是,侗族社会内部某些氏族组织残余,例如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个氏族或村寨,皆由“长老”或“乡老”主持事务,用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邻村寨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小款首”由寨内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议定的“款约”必须遵守,款民大会是最高权力组织,凡成年男子均须参加,共议款内事宜。这种组织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初期。

  

  侗族寨民

  2、湘西侗族源流

  湘西侗族是古代越人的后裔。居住于湖南两南部地区,即湘、黔、桂边区交界地带。与古代越人系统的壮族、布依族、水族、毛南族、仫佬族住地相邻,语言同属于壮侗语系,风俗习惯有许多共同之处。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说,“侗族可能是由骆越的一支发展而成”。

  侗族是也是湘西的土著民族,但在历史上曾有内部迁徙,主要有一部分说自湖南洞庭湖湖滨搬来。这说明侗族的先民在古代的住地很广,即南达广西梧州一带,北至两湖交界的洞庭湖畔。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大约在隋唐时代,侗族先民逐步聚居在湘、黔、桂交界的地区。

  此外,有的说是由江西吉安泰和县或吉水县迁到湘西一带。据史料记载,宋、元时期,就有不少江南籍汉人,因战乱或灾荒以及不堪忍受封建王朝的压迫和剥削,迁入侗族地区。明洪武时期,为了巩固其地方政权,在侗族地区利用原来的长官司,或派遣某些“随军有功”者充任土司,并实行“屯堡制度”,“拨军下屯,拨民下寨”,这些人员多属江西吉安府的汉人。

  宋、元、明、清几百年来,江西来的汉人落籍于侗族地区,与侗族人民长期交往以及互相通婚,久而久之,其后裔也改变为侗族。他们的语言及生活习俗,与当地侗族无异,这是历史上民族之间自然同化的正常现象。千百年来的民族频繁流动迁徙和同化、融合。使湘西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其中芷江、新晃、通道、会同为湘西侗族居住最多的区域。

  湘西侗族姓氏以与汉族姓氏相同,这与明洪武年盛行同姓、同宗、同籍、同祖的正统观点,由于侗族没有文字,对远古的祖先无据可查,为免受各种歧视,各姓氏被迫同汉人的系谱。湘西侗族杨、吴两姓最多,此外还有王、石、龙、李、陈、粟、蒙等姓氏,出生于会同的共和国第一大将粟裕就是侗族。

来源:《湘西苗侗族乡土建筑与装饰艺术研究》
时间:2013-01-05
湖南图书馆 版权所有 2013年7月